12月26日金融一线消息,南京银行公告称,该行前期已完成对《公司章程》的修改,并已收到《江苏金融监管局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》(苏金复〔2025〕428 号)。
自《公司章程》修改获监管核准之日起,该行监事会及其下设专门委员会、监事不再履行职责,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和监管制度规定的监事会职权。2025 年 12 月 26 日,该行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》。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,该行不再设立监事会,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行使监事会相关职权;监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同步撤销;与监事会运作和监事履职的相关制度同步废止;吕冬阳先生、马淼女士、徐月萍女士、王家华先生、王国彬先生、黄涛女士、张吕林先生、郭俊先生、戚梦然先生不再担任该行监事及监事会相关职务,并确认其与该行无任何不同意见,亦无任何其他事项需通知该行股东及债权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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